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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市地震局(科技局)内部地震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08-6-3 作者:zhang
 
藁城市地震局文件
 
藁震[20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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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市地震局
关于印发地震局内部应急预案的
通知
 
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机关科室、下属观测点站:
 
为了更好地履行地震部门的职能,高效有序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藁城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地震应急,是指对有破坏性和有重要影响的地震以及与地震有关、并影响社会稳定及减灾效果的事件的紧急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破坏性地震应急、有感地震应急、震情应急、临震应急和平息地震谣传。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本局地震应急工作由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指挥部由局领导、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有地震发生时,成立地震现场指挥部。
    地震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为了使地震应急有条不紊,各部门对应急工作应有具体安排,从组织和物质上作好日常应急准备。
    各部门应作好如下应急工作准备:
    (一)办公室
    1、准备市领导、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地震应急通讯录。
    2、检修好在用车辆,保证应急车辆可随时调用。
    3、准备好如下地震应急设备:传真机、应急灯、手电等,平时对备震设备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保证地震应急时能正常工作。
    (二)监测预报组
    1、做好震情监视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我市范围内的地震监测台站的监测工作。
    3、准备地震系统内部应急通讯录。
    4、准备提供本市地震台网分布图、前兆台网及宏观点哨分布图。
    5、确保市内监测台、哨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联系畅通。
    6、保持计算机网络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与上级专家搞好趋势判定。
(三)震灾防御组
    1、配备摄像机、照相机各一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地震应急时能正常工作。
    2、准备防震减灾知识读本及防震减灾应急宣传材料。
    3、提供全市地震构造图、行政区划图、地震动参数区划图(2001)。
    4、提供地震现场工作的有关文件及表格。
    5、协助上级部门制定对地震现场的重大工程和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调查类型及调查提纲。
    6、协助上级部门制定建设工程震害调查表。
    7、协助上级部门组织震灾调查、震灾评估、烈度调查、发震构造调查等工作内容、程序和有关表格。
    8、提供新闻单位通讯录。
    地震现场指挥部是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派驻地震现场的工作机构。现场指挥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指挥长:分管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局领导
    副指挥长:石家庄市局赴地震现场的处室负责人、地震局负责人
    现场指挥部下设三个工作组:地震烈度调查(地震科学考察)组、震灾评估及灾情上报组、信息与社会宣传组。各工作组组成人员根据赴地震现场的人员组成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灵活安排。
    工作组职责:
    地震烈度调查组:
调查并确定地震宏观震中,判定震中烈度,大体圈出高烈度范围,提交宏观考察报告,判断发震构造类型。
    震灾评估及灾情上报组:
调查地震现场震灾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起草震害评估的初评估和总评估报告。
    信息与社会宣传组:
负责向震区群众宣传地震知识,平息地震谣言,做好安定民心和社会秩序的宣传工作,传递地震信息。根据指挥部意见,统一宣传口径,接受新闻部门采访。
    二、破坏性地震的应急
    (一)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正式启动,即进入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状态:
    1、本市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地震烈度达6度和6度以上)。
    2、邻省(市)发生较大破坏性地震,并对我市造成6度以上影响。
    3、我市近区(50公里以内)发生5级(含5级)以上地震。
    4、已查明有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破坏的其它地震事件发生。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按市政府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市地震局启动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能。
    (二)人员分工:
    局领导参加抗震救灾办公室分工,按分工开展工作。
    局机关人员分为:行政文秘组、监测预报组、现场工作组
    行政文秘组组长:黄君芳
    监测预报组组长:李云芝
现场指挥组:张建勋 
    (三)各工作小组职责
    1、行政文秘组:
    (1)、根据局长或副局长意见,迅速通知全局人员到岗待命。
    (2)、负责震情灾情速报。根据监测预报组提供的震情信息和起草的《震情通报》初稿,经局领导同意后,迅速打印并报送市领导和市有关部门;根据收集到的灾情信息,整理初稿为局领导向市领导汇报做准备。
    (3)、负责起草市政府领导、市局负责人在震后新闻发布会、电视台以及有关会议上的讲话样稿及向省局、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汇报的文稿。
    (4)、确保震情工作用车。
    (5)、保证应急经费及有关设备及时到位。
    (6)、负责工作区的安全保卫和值班人员的食宿工作。
    (7)、强化防震减灾宣传工作。
    ①、根据指挥部意见,统一宣传口径,接受新闻部门采访。
    ②、向全市地震系统布置强化地震宣传工作措施,提出应急宣传对策。
    ③、配合政府做好安定民心和社会秩序的宣传工作。
    2、监测预报组
    (1)、全组人员立即到岗,及时从网络和省地震局震情值班室等相关单位获取地震三要素,并向指挥部报告。
    (2)、迅速了解、核实震情,起草震情通报。
    (3)、通知地震监测台站加强震情监测。
    (4)、组织震情会商会。震后4小时内提出震后趋势初步判断意见并报指挥部。
    (5)、通过微机网络系统,进一步了解地震有关信息、震情及其趋势,每日向应急指挥部及现场工作组报告震情趋势和地震异常发展动态。
    (6)、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省市地震局通报震情。
    3、现场工作组
    (1)、拟定现场工作方案,按指挥部要求,在震后两小时内向震区出发。
    (2)、组织现场地震宏观考察与烈度圈定、震害考察及震害评估工作,按中国地震局规定的时间要求上报灾情及震害评估的初评估、总评估报告。
    ①、宏观考察工作
    A、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科学考察指南》(中震发防[1998]41号)的要求,进行宏观考察工作。
    B、尽快确定极震区与宏观震中,判定震中烈度,大体圈出高烈度范围。
    C、判断发震构造类型。
    D、提交宏观考察报告。
    ②、震害评估工作
    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规定(试行)》(震防[1997]212号)的要求,进行震害评估操作,提交震害评估的初评估和总评估报告。
    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震区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安定社会秩序的工作。

    三、有感地震应急
    在我市及周边地区发生下述情况时,则进入有感地震应急工作状态:
    1、距本市市界50公里以内发生3.0≤MS ≤5.0级,但未造成较大破坏的地震;
    2、在本市发生,对我市造成局部有感,造成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
    发生有感地震后,应按应急工作流程及各部门的应急职责开展工作。
    有感地震应急各部门(单位)的应急职责如下:
    (一)震情值班室
    1、迅速了解地震三要素。
    2、立即向监测预报处负责人、分管局长汇报,并根据局领导指示,通知有关人员到岗。
    3、根据局领导意见,向市委机要处、市政府总值班室通报初步震情。
    4、与震区乡镇联系了解有感情况。
    (二)监测预报处
    1、核实地震三要素。
    2、起草震情通报。
    3、快速判定震后趋势意见。
    4、经领导同意,及时在内部信息网上发布地震三要素、震情通报及会商趋势意见。
    5、收集前兆监测网点和宏观点的信息。
    (三)震灾防御处
    1、了解有感分布范围、灾害情况和社会反映。
    2、起草新闻文稿、接待新闻媒体、发布地震信息。
    3、做好赴震区现场调查的准备。
    (四)办公室
    1、向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发送震情通报。
    2、做好赴震区现场的车辆、经费准备。
    (五)局领导
    向藁城市政府、省市地震局汇报震情、有感范围、社会反映及趋势意见。
    (六)乡镇政府
    在本地有感地震发生后,及时从本系统网络上获取地震警报和初报参数,报告当地政府,并尽快调查、了解当地地震后的社会反映,配合各地政府做好安定民心和稳定社会秩序工作;通过局网络系统,进一步了解地震有关信息、震情及其趋势,保持与市政府、市局的联系。
    有关乡镇要在震后及时派员或协助市局调查组到现场,调查、收集震前和震后反映,勾画震区有感范围,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市地震局。
    (七)前兆台站
进一步了解有关震情信息,加强值班,随时保持与市地震局的联络;配合当地地震局做好震情监视和安定社会工作。

    四、震情应急
    当发现重大短临地震异常或提出重大短临预测意见,经市地震局预报中心认定,由局长宣布,全局立即实施震情应急,迅速通知地震监测台站。
    (一)防震减灾助理员及地震监测台站应及时上报重大短临异常,监测预报处应及时进行会商,对异常提出判断意见或震情预测意见,并将会商结果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局地震应急指挥部视情上报省市地震局及市人民政府。
    (二)市地震局实施局领导带班。加强震情值班,对震情进行密切关注和跟踪,对出现异常的台站,监测预报处应通知加强震情值班,加强观测,并确保仪器正常运转,数据连续可靠。对重大的短临异常,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核实。
    (三)监测预报处应加强地震通信网络管理,确保异常信息和会商意见及时上网和传递。
    (四)监测预报处应加强对地震异常的跟踪,加密震情会商,视异常发展情况,适时提出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或结束震情应急状态的意见,报局长批准后实施。

    五、临震应急
    (一)临震应急的确定
    当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的震情趋势判断意见和指示精神,由局领导宣布进入临震应急工作状态。
    (二)临震应急工作要求
    1、全局工作人员立即取消出差和休假,处于待命状态。
    2、现场指挥部工作人员做好奔赴现场的准备工作,办公室要保证应急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震情值班室夜间实行双人值班,其中一名局领导带班。
    4、办公室负责通知台站加强震情值班,保证电话等通讯设备畅通;监测预报处负责通知各前兆观测台站和市属宏观哨加强监测,发现异常,立即汇报。
    5、监测预报处要及时处理观测资料,组织震情会商,定期向局领导及市监测预报处汇报震情发展情况,保证微机通信网络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震灾防御处应组织专家对短临预报区作灾害快速预测。

    六、平息地震谣传
    在我市范围内出现地震谣传,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办公室迅速将谣传情况报告石家庄市地震局和藁城市政府。
    视地震谣传的影响程度,震灾防御处可协同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到谣传发生、扩散地区调查谣传的影响情况,分析谣传的起因,向当地政府提出平息地震谣传的对策。指导当地地震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和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以稳定社会秩序,安定群众情绪。

    七、附 则
    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科技局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200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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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地震 应急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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